刑法修改背后的不同聲音
“甚至有的關到監獄以后,因為犯罪人有錢,沒關幾天就保外執行,即使被關也還享受特殊待遇,這怎么能制止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責任編輯:傅劍鋒
■關注刑法修改
■編者按:
這一次刑法的修正草案得到了眾多的支持與叫好,但每項草案背后亦有不同意見與反對聲音。它們其實與支持的聲音一樣重要,共同推動著法律的進步與完善。在這一次的刑法修改中,這些聲音同樣得到了充分的傾聽與表達,這正是中國立法者日趨成熟、立法走向民主化的表現。
刑法的第七個修正案草案正在經歷中國立法者們的激烈爭論。上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刑法修正案(七)(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中,諸如傳銷犯罪首度列入刑法,以內幕交易罪鎖定“老鼠倉”,將受賄罪主體擴大,把官員的“近親屬”、“關系密切的人”都納到刑法的調整范圍中等修改皆引人矚目。但作為初次審議的修正案草案,爭論亦在所難免,反對的意見得到了充分的表達與傾聽。
從立法博弈層面看,這亦是中國立法者們日趨成熟的表現。
綁架罪減刑,有人反對
現在的綁架手段也更多,甚至在國外實施綁架,在國內交錢。而且在國外一旦發生綁架,所有媒體都會滾動播出、炒作,非常影響國家形象。雖然沒有致人死亡,但像這樣惡劣的行為,不判死刑成嗎?
比如關于綁架罪,現有刑法規定中,綁架罪起刑很重,一起刑便是十年。而新的修正案中提出“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公安部此前提出,現在的綁架活動已和許多年前大不相同:此前綁架者多是亡命之徒,手段也很殘忍,但現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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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