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原則上”!
某地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市級機關公用經費管理的意見》,其中一條是,在接待上級單位和市外同級對口單位時,原則上進食堂吃飯。
某地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市級機關公用經費管理的意見》,其中一條是,在接待上級單位和市外同級對口單位時,原則上進食堂吃飯。
我認為:“進食堂吃飯”好,但問題在有一個“原則上”!
最早,公務接待吃飯,去食堂自付糧票和鈔票;之后,發一張就餐券免費領取飯菜;接著,為盡地主之誼,“原則上”可加一二樣菜肴。于是,這“原則上”就逐步 不“原則”了:先加五六菜,再添酒水;后進入酒樓包廂,大快朵頤。再后來,上級規定,四菜一湯,也因是“原則上”,實際上哪里“剎得住車”,以至于不上茅 臺就不算接待。這種演變的關鍵是,原本想規定不要太死,給執行者一點機動權,孰料規定寫上這“原則上”,“原則”竟然成了“例外”。
看來,“原則上”在現時的語境下,就像手持寬緊帶,只從寬不從緊。而據我所知,在其他一些國家與地區,公務員(無論級別多高)公務接待吃飯都有具體標準規定,誰超標,不是自掏腰包補上,就是等待彈劾走人。想必,他們也要嫉妒我們這邊“原則上”的靈活性吧。
(蘇州 楊文杰 退休干部)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