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能成為利益集團的工具
一個僅有“專業技術”而缺乏公共利益關懷的“職業”,在逐利心態的驅動下,極有可能蛻化為一種純粹的利益共同體。其中最危險的莫過于與政府權力或利益集團的默契配合。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王霞
據《財經》報道,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 (正司級)郭京毅因涉嫌受賄在奧運期間被“雙規”,并牽出了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以及曾在該所擔任律師的劉陽。
更令人吃驚的是,該律師事務所網站介紹,其中“在由外國投資者成立的兩百余家投資性公司中,思峰所為其中超過半數的投資性公司的設立及日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這不能不令人對這起腐敗案中律師所起的作用,產生豐富的聯想。
由此,也引出了一個話題:在社會轉型期,律師的身份角色究竟是什么?律師的職業追求到底是什么?
根據有關學者的研究考察,當今世界存在三種不同的律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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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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