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產能進入“新階段”
發自:南方周末
今年以來,國內煤炭去產能發生新的變化:即結構性去產能、系統性優產能,推動鋼鐵、煤炭等行業高質量發展。
2019年是國務院提出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第四個年頭。
自2016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起,煤炭行業供給側改革正式開始,“十三五”期間煤炭行業去產能目標為8億噸。
根據相關文件,要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
通過四年的煤炭去產能,煤炭行業加快了了大型煤炭企業的兼并重組,在行業形成了強強聯合、強者恒強的競爭格局。另外,隨著環保、安全生產、能耗控制等市場化措施的逐漸趨嚴,小型煤炭企業的生存空間被大幅擠壓,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企業負債率回落,盈利能力回升,行業投資回暖。
“2019中國進口煤峰會”會議上,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理事長楊顯峰發表的《中國煤炭產業現狀及供需形勢分析》報告指出,2018年中國共生產煤炭36.8億噸,約占世界的46%。煤炭在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長期占比75%、70%。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在上述峰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國煤礦數量由上世紀80年代8萬多處減少到目前5700處左右,2016年以來全行業累計完成煤炭去產能8億噸以上,優質產能比重大幅提高。
事實上,今年以來,國內煤炭去產能發生新的變化:即結構性去產能、系統性優產能,推動鋼鐵、煤炭等行業高質量發展。
2019年5月9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列入 2019 年度煤電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機組(除地方政府明確作為應急備用電源的機組),應在 2019年12月底前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同時,尚未完成煤炭去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務。
上述通知特別強調,積極穩妥推進煤電優化升級,著力提升煤炭供給質量。其中,煤電方面,對未核先建、違規核準、批建不符、開工手續不全等違規煤電項目,要依法依規停工并予以處罰,有關部門停止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電網企業不予并網。
煤炭方面,對 2016—2018 年去產能煤礦實施“回頭看”,確保財政和審計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整改到位。加快出清“僵尸企業”,釋放錯配資源。統籌考慮區域煤炭供應、企業轉產轉型、礦井安全生產條件等因素,對災害嚴重煤礦、30萬噸/年以下煤礦、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疊煤礦加快分類處置,持續破除無效低效供給。
三個月后,2019年8月,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近日印發《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方案明確,通過三年時間,力爭到2021年底全國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減少至800處以內,華北、西北地區(不含南疆)30萬噸/年以下煤礦基本退出,其他地區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原則上比2018年底減少50%以上。
各個省市也相繼出臺了去產能政策。比如,山西今年將關閉18座煤礦,化解過剩產能1895萬噸;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注銷神木縣燕溝扶貧煤礦等8處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貴州省公布2019年度化解過剩產能關閉退出煤礦名單;內蒙古2019年對包頭市九原區海柳樹大場新露天煤礦等12處煤礦實施關閉。
湖南省更嚴格,提出去產能的四個堅決:堅決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堅決關閉或者出清長期停產停建的30萬噸/年以下“僵尸企業”煤礦;堅決關閉30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安全不達標的煤礦;堅決關閉開采范圍與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資源保護區重疊且礦業權設置在前的30萬噸/年以下煤礦;凡安全、環保不達標的煤礦一律不允許保留。
為了增強去產能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國家發改委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化解過剩產能中職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對全年職工安置提出明確要求。鼓勵煤炭和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煤電一體化項目以及相互參股、換股等多種方式發展煤電聯營,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電聯營重點推進項目名單。
在去產能政策影響下,我國煤炭產量呈現出“西進東退”的趨勢,即山西、陜西、內蒙古、寧夏、新疆等五省區的煤炭產量持續增加,西部產煤區的重要作用和戰略地位越來越凸顯,未來產能進一步向內蒙古、陜西、山西、寧夏、新疆五省區集中。
可以預見,隨著去產能效果逐步顯現,我國的煤炭供給結構持續優化,供給質量穩步提升,煤炭產業效益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