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營經濟要敢于打破行政壟斷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二十八條意見,宣布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等。這是中央層面再次釋放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強烈信號。不過要真正落實,還需要打破行政壟斷,徹底取消對民營資本的市場準入限制。
責任編輯:陳愷辰
(本文首發于2019年12月26日《南方周末》)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二十八條意見,宣布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等。這是中央層面再次釋放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強烈信號。不過要真正落實,還需要打破行政壟斷,徹底取消對民營資本的市場準入限制。
二十八條提出,要在電力、電信、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放開競爭性業務,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這不是中央第一次提出對這些壟斷性行業進行市場化改革。2005年國務院發布的民營經濟“三十六條”就提出,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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