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向“楊文醫生”們的那把刀,最終還是砍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
如果哪一天醫生這個職業消失,人類要怎么活下去?
楊文醫生的不幸去世讓社會都備感沉痛。公眾一致表示,因醫患矛盾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兇手。
12月28日晚間,人民日報對此發布銳評:對暴力傷醫“零容忍”,還白衣天使應有尊嚴!
以下為全文:
12月27日,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孫文斌。此前,北京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楊文副主任醫師在正常診療中,遭到患者家屬孫文斌惡性傷害,不幸去世。孫文斌被批捕,等待他的是法律審判。楊文醫生遭遇不幸,已引發無數人的悲痛。
醫生被傷害,并非孤例,一起又一起的悲劇告訴世人,必須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維護醫務人員的執業安全。原因再簡單不過:守護醫生的生命權就是守護患者的生命權,守護一方安寧的診療臺就是守護患者的健康權。
著名肝膽外科專家吳孟超說:“我是一個醫生,我想背著每一個病人過河?!薄氨持∪诉^河”,正是廣大醫生共同守望的價值坐標,醫生應該受到尊重,而不是被侮辱,更不能缺乏安全保障。
怎樣才能為醫務人員營造安全穩定的執業環境?如何才能確保醫務人員的人格尊嚴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
今天,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則需要全社會從行動上真正尊重醫務人員,多關心和理解醫生。
正如國家衛健委今天再度回應所強調的,“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用暴力威脅醫務人員安全,用傷害實現個人訴求,這種極端做法,是任何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當下,各種各樣的醫患糾紛問題確實值得關注,也需要投入各種力量盡快解決。但是,對“醫患糾紛”與“刑事犯罪”必須有充分的厘清,在全社會形成對暴力傷醫事件零容忍的共識,守護法治與文明的底線。
近十年至少295起傷醫事件
實際上,楊文醫生事件并不是第一起“傷醫門”。有醫生無奈地稱自己處于“高危職業”中,此前媒體也頻繁爆出醫患糾紛、甚至惡性傷醫事件。6年前,浙江溫嶺殺醫案的慘痛悲劇也依然歷歷在目。
即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醫生仍然兢兢業業地為患者治療,仁心仁術;為了提升業務水平,放棄周末休息去參加各種培訓。就如本次楊文醫生事件中,即使發生了如此嚴重的惡性事件,醫院方依然繼續給兇犯母親提供醫療服務,調集一切醫療資源救治。
2019年11月19日,在廣州飛往紐約的CZ399航班上,一名老年旅客突然無法排尿,隨時面臨著膀胱破裂的危險。同在飛機上的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介入血管外科主任張紅及海南省人民醫學血管外科主任肖占祥,情急之下使用穿刺引流的方式為病人導尿。
醫生的仁心仁術固然讓人感動,但目前一個不可忽視的情況是,每年報考醫學的人很多,最終從事醫療行業的人卻很少。
醫科與其他學科不同,屬于“投資大見效慢”的專業,醫學本科5年,研究生3年,如果碩博連讀也是5年。等學成就業,在醫院能夠獨當一面也至少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而其他專業,可能只需要念完本科、碩士,工作3-5年后就能風生水起了。
而且醫生行業工作強度大,收獲和付出不成正比,部分醫生可能會因此接受沒有尊嚴的“帶金銷售”、紅包等。而一直隨時可能爆發的緊張醫患關系,則是擺在醫生們面前最現實的問題,也是讓很多醫學生卻步的重要原因。
2018年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中國醫師執業狀況白皮書》顯示:在中國,有66%的醫師曾親身經歷過醫患沖突事件,超三成醫生有被患者暴力對待的經歷。
有業內人士搜集近十年內中國媒體報道的295起傷醫事件中(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共有362名醫護人員受傷,99名醫護人員被患者持刀具襲擊,24位醫生在醫患沖突中失去生命。
而醫院的級別越高,被報道的傷醫事件頻率越高。十年內見諸報端的暴力傷醫事件中,有七成發生在三級醫院,其中三甲醫院占了一半以上。
目前我國醫生缺口數十萬
醫患矛盾的激化,最直接的影響后果就是從業人員的減少。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各類醫生缺口少則十幾萬,多則數十萬。
據衛健委數據統計,按照到2030年每萬人有5名全科醫生的目標,將有差不多50萬的缺口;兒科是醫患沖突的高發地,越來越多醫生選擇離開兒科,造成兒科醫生短缺。
從2017年5月發布的《中國兒科資源現狀白皮書(基礎數據)》來看,當前中國兒科醫生總數約為10萬人,卻要服務2.6億0歲至14歲兒童,平均每2000名兒童才能擁有1名兒科醫生,兒科醫生缺口已經超過20萬。
如果哪一天醫生這個職業消失,人類要怎么活下去?畢竟在疾病面前,醫生、患者及家屬都是一個陣營的,保護醫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醫患矛盾的改善任重而道遠
所幸的是,2019年12月2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
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公民個人健康信息,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但我們仍要清醒地認識到,很多違法事實依舊存在,法律并不能消滅所有犯罪,醫患矛盾也不會因為立法就從根本上消失。醫患矛盾的改善任重而道遠,需要包括醫院、醫生、患者、社會等多方共同努力,更多一些包容。
醫院方面,需要加強醫德醫風的建設,讓醫生在治療患者的同時體現出對于患者的關愛和照料。同時醫生必須要嚴格守操,不斷培養愛崗敬業精神。醫院也要嚴格把關,建立相應的獎懲考核制度,防治部分醫生過度醫療。除此之外,還要建立醫患和諧溝通的機制,對于藥品價格、治療結果等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等的地方及早與患者溝通,防止因為信息不對等產生的矛盾。
患者則需要提高自身素養。在醫患關系中,患者是醫患雙方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需要理解醫學具有高風險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在遇到問題時加強溝通。若在診療過程中出現了意外,需要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尊重醫生的人格及生命健康等基本權益。
媒體則需要規范報道,對醫患關系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媒體在報道醫療糾紛的時候,避免傾向于某一方。應多方了解,客觀報道,共同推進醫學事業的建康發展。
醫生與病人本應是命運共同體。打個比方,醫生和病患其實是共同坐在一條小船上,醫生劃船,病人坐船,共同抵御疾病掀起的風浪,共同目標就是盡早治好病“上岸”。但是目前的醫患關系卻是雙方互相不信任,起了“內訌”。
毋庸置疑的是,和諧醫患關系的構建是醫療衛生領域的一項重要任務,需要各個層面共同努力。
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