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不能開中藥”落地,中西醫之爭應回歸患者選擇權
醫生給予的專業意見是病患做出選擇的重要依據,而不是越俎代庖、代為做主。如果能夠在制度上明確這一個體選擇權,那么醫療體系中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的共存并不存在問題。所謂中西醫之爭從個體選擇自由的角度而言,本來就是偽命題。
責任編輯:陳斌
醫生給予的專業意見是病患做出選擇的重要依據,而不是越俎代庖、代為做主。如果能夠在制度上明確這一個體選擇權,那么醫療體系中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的共存并不存在問題。所謂中西醫之爭從個體選擇自由的角度而言,本來就是偽命題。
某人民醫院醫中藥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員在調配中藥。
羅定市人民醫院發布公告稱:從2020年1月1日起,西醫師不能開具中成藥處方和中藥飲片處方,否則醫?;鸩唤o予報銷。其實,“西醫不能開中成藥”的消息早就出籠了,廣東省人民醫院早在數個月前就宣布了類似規定,而且根據其公告2019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醫院如此規定不是出于任性,而是有法規依據的照章辦事。
2019年7月1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除中醫類別的醫師以外的其他類別的醫師,“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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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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