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臥室夜間噪聲禁超30分貝
18日,國家環保部首次公布了《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明確規定醫院病房、住宅臥室、賓館客房等以休息睡眠為主、需要保證安靜的房間,夜間(22:00至次日6:00)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過40分貝。從今年10月1日起,市民將可根據新出臺的噪聲標準判斷所處區域的噪聲是否超標。
18日,國家環保部首次公布了《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明確規定醫院病房、住宅臥室、賓館客房等以休息睡眠為主、需要保證安靜的房間,夜間(22:00至次日6:00)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過40分貝。從今年10月1日起,市民將可根據新出臺的噪聲標準判斷所處區域的噪聲是否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