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禁賽八年 違反規則的沉重后果
禁賽八年的處罰不是針對孫楊是否服用興奮劑,而是針對他是否構成妨礙和拒絕接受檢測及應否受處罰的焦點問題作出
責任編輯:孫凌宇
禁賽八年的處罰不是針對孫楊是否服用興奮劑,而是針對他是否構成妨礙和拒絕接受檢測及應否受處罰的焦點問題作出
(本文首發于南方人物周刊)
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5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公布了此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該份簡報透露了最終裁決:
1. 孫楊因違反興奮劑檢測規定禁賽8年;
2.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此次拒檢事件前后運動員有服用禁藥的行為,因此自從2018年9月4日直到本裁決作出之日的所有比賽(包括2019年7月韓國光州的世錦賽)成績有效;
3. 仲裁裁決書全文將在幾天后公布,除非當事各方一致同意保密。
禁賽八年的處罰不是針對孫楊是否服用興奮劑,而是針對他是否構成妨礙和拒絕接受檢測及應否受處罰的焦點問題作出。該簡報用一整段的篇幅強調了“本仲裁庭注意到:運動員所強調的檢測人員缺乏有效授權和資格的問題;與其提供了血樣……之后又銷毀樣本容器(這導致使得之后的任何再次檢測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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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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