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證人、推責翻譯、無視規則——CAS裁決書披露孫楊抗檢事件細節
裁決書全文公開后,披露出更多細節和關鍵內容
責任編輯:陳雅峰
裁決書全文公開后,披露出更多細節和關鍵內容。
“在聽證會期間,孫楊曾表示,這些行為都是在其隨從人員的建議下做出的?!敝俨猛ケ硎?,“一名運動員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能將責任推給其他人?!薄傲钊梭@訝的是,在證詞過程中,運動員(指孫楊)從未對他的行為表達過任何遺憾?!?/p>
(本文首發于南方人物周刊)
2019年11月15日,孫楊(右)抵達聽證會現場 (圖 / 新華社)
北京時間3月4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官網在新近仲裁決定(Recent decisions)一欄中公布了孫楊案仲裁裁決書全文PDF文件,這份78頁的文件,共有十個部分,涉及到當事方、事實背景、仲裁法院的程序、翻譯和口譯、當事方提交的材料和救濟請求、CAS的管轄權,WADA上訴的可受理性,適用的法律和主要問題的認定、結論,以及仲裁費用的承擔。
北京時間2月28日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發布了對孫楊進行禁賽8年處罰的新聞稿。裁決書全文公開后,披露出更多細節和關鍵內容。
在孫楊和他的團隊拒絕檢查人員帶走血液樣本時,興奮劑檢查官(DCO)警告了他們會造成的后果。在孫楊的施壓下,DCO和血檢助理(BCA)從保管箱拿出了瓶子,交到孫楊手中。裝有血液試管的玻璃瓶被一位保安用錘子砸壞,孫楊則在一旁打開手機的手電筒協助。裝有血液樣本的試管完好無損,被孫楊拿走。在DCO在場情況下,運動員撕毀了自己之前已經簽好名的興奮劑檢查記錄單。
仲裁庭一致認為,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撓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檢查),運動員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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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