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我兒子過來自首的!”她轉身后跪地痛哭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一位母親將涉嫌賣口罩詐騙的兒子送到派出所自首的視頻傳遍網絡。
3月5日上午,由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起訴的該宗口罩詐騙案開庭審理。被告人黃某光(視頻中的兒子)因詐騙數額高達70余萬元、母親親自送其自首等因素,傳遍網絡,該案由禪城區檢察院檢察長郭俊峰出庭支持公訴,禪城區法院院長謝阿桑擔任審判長,禪城區法律援助處指派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禪城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2020年2月1日被告人黃某光在沒有任何口罩存貨的情況下,分別在百度貼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上發布“有一次性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并附上從網上下載的口罩圖片,誘騙被害人添加其為微信好友,或者通過主動添加被害人為微信好友的方式,騙取被害人向其轉款以購買口罩。在10天內,黃某光竟騙取了6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704550元,并且將該款項用于網絡賭博。
2月10日,黃某光在母親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并且如實交代上述犯罪事實。
“我帶我兒子過來自首的!”2月10日23時左右,一名老婦人開著電動車載著一名年輕人,來到了佛山禪城公安石灣派出所大廳內。原來,這位婦人是帶著她的兒子來派出所的。她在把兒子交給警方,恨鐵不成鋼的她還痛打兒子。然而,將兒子交給警方后,這位母親痛哭流涕,一度跪倒在地。
2月14日,禪城區檢察院迅速成立專案組。當日,專案組即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聯系溝通,提前介入,協調案件偵查及引導證據收集的情況。并于2月17日該案呈捕,當日批捕,21日起訴到法院。
禪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黃某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騙取多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其法定量刑檔次已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且本案發生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僅侵害了群眾的財產安全,也嚴重妨害了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管理秩序,社會危害性大,同時,黃某光將贓款用于網絡賭博,揮霍一空,導致無法退賠,依法應予嚴懲。
另一方面,考慮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禪城區檢察院建議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采納上述意見,判處黃某光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0萬元。
檢察官提醒
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實施犯罪的比例增加。廣大市民在通過網絡購買防疫物資時,要仔細甄別,盡量通過經網絡平臺認證的電商購買,切勿輕信私人發布的售賣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同時,要注意保留網上聊天記錄、圖片、音頻視頻、轉款記錄等證據,如發現自己被騙,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對涉疫情犯罪案件打擊力度,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網絡編輯:解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