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關注華為等機構裁員
“在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問題上,全總是有自己立場的”
對華為等企業和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2008年1月1日)的裁員舉動,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關切。權威人士透露,全總正積極調查相關事實。
全總書記處一位書記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中華全國總工會將在事實的基礎上,積極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這是全總一貫的立場。目前首先要搞清楚,這些企業是在規避法律還是違反、沖撞法律,如果是前者,事情可能更復雜一些。但是全總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的一貫立場是不會改變的。
這位書記表示:在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問題上,全總是有自己立場的。
而全總一位曾參與起草勞動合同法的部長級負責人,則從專家角度談了自己的看法。
這位部長表示:依據目前媒體已經公布的相關情況,當前華為、央視、沃爾瑪等企業和單位為了規避即將執行的勞動合同法而實行裁員,這首先反映了企業很重視法律,應該被看作是對法律的尊重,否則人家不會這樣搞,從這個意義上講,這個事件有一定正面意義,但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這些企業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是不正確的。
這位熟知勞動合同法的負責人表示,法律從來沒有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過去計劃經濟下的鐵飯碗,它不等于終身合同,即便簽署了這類合同,職工仍然要勝任和完成本職工作,不能犯有重大過失;而且只要是經濟性裁員,企業仍然可以裁減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這位部長認為,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規定得太粗、細則不明確,是造成企業誤解的重要原因。
他還認為:如果大規模裁員屬于規避法律,這就上升到另外一個層次,也就是企業文化和社會責任層面了,不同的企業文化對社會責任的理解是不一樣的。以華為而例,該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很強,企業海外擴張能力和經濟效益都很好,但以前發生過的“過勞死”事件,以及企業存在的所謂“床墊文化”,前不久員工自殺事件等等,反映了華為的企業文化需要改進。
這位部長判斷:有關企業最后很可能得不償失。因為,勞動合同法中對于連續工齡的計算并沒有規定在兩次合同簽訂中間是否允許有時間上的間隔;而且,先辭職,再簽合同都是在同一單位和同一雇員間發生的,間隔時間又這樣短,很難說一定就不算連續工齡,因此最后的結果很可能就是,錢也賠了,還是要算員工的連續工齡,這不是自作聰明嗎?
在一些公司的裁員中,工會也經常支持管理層。當記者問及全總如何看待工會和企業之間的關系時,全總這位部長表示:一些現象值得深思,尤其是企業里的工會也在支持資方的裁員行為,那么未來企業的工會和管理層應該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這個問題很有必要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