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試點省市獲農地轉性審批放權
對大部分省市來說,這次審批權全面下放的僅僅是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建設用地。
“此次放權的八個試點,都是經濟發達省份、直轄市,這表明國家允許經濟活力較好的區域,優先獲得農地自主權?!?/blockquote>責任編輯:顧策
對大部分省市來說,這次審批權全面下放的僅僅是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建設用地。
“此次放權的八個試點,都是經濟發達省份、直轄市,這表明國家允許經濟活力較好的區域,優先獲得農地自主權?!?/p>
2020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決定指出,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審批權全面下放的僅僅是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建設用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土地征收審批事項,仍需要國務院批準。
但八個試點省、直轄市則不受這一條限制,它們將獲得永久農地轉建設用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耕地以及超過七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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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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