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預警制度:“休眠”16年
傳染病防治法關于預警制度的專門條款只有1條。至于什么是預警及預警制度,何種情況下啟動預警,如果不啟動預警將承擔何種責任,均無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錢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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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間,武漢一封閉的小區里,居民在散步。應對此次疫情的預警機制受到詬病。
(本文首發于2020年4月2日《南方周末》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特刊“疫線報道”)
傳染病防治法關于預警制度的專門條款只有1條。至于什么是預警及預警制度,何種情況下啟動預警,如果不啟動預警將承擔何種責任,均無相關規定。
新冠疫情應對過程中,中國傳染病應急預警制度方面的不足被充分暴露。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袁秀挺觀察到,武漢錯失了多次預警機會。
國家衛健委近期亦在《求是》刊文表示,將把“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作為重點任務,第一條便是“強化監測預警”。
能否像應對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一樣,在傳染病突發事件剛剛發生但尚未造成大的危害時,由政府及時向公眾發出預警,提醒人們早做準備,以降低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它被明文寫進了法律;答案也是“否定”的,因為法律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僅停留在紙面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兩個多月后,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聯絡數名專家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修訂撰寫專家建議,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完善傳染病預警制度。
“(相關措施)跳過了預警階段,直接進入應急階段?!蓖醭抗馊绱烁爬ù舜涡鹿诓《疽咔榈膽獙?。
反觀此次應對,作為國家衛健委新冠疫情專家組成員之一,王晨光頗感遺憾的是,疫情暴發初期,病人一下涌到各大醫院,結果導致交叉感染,醫生也有多人被感染?!按_實是一個大的失誤?!彼f,如果及早啟動預警機制,這種情況或能避免。
在王晨光看來,之所以沒有啟動預警機制,除了疫情發生突然、發展迅速這一客觀因素之外,法律規定不明確、預警制度多年來一直被忽略也是重要原因。
“大家腦子里就沒這根弦兒,沒有想到從常態到應急狀態之間,還有一個預警狀態,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練過?!蓖醭抗庹f。
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袁秀挺則發現,2004年修訂的傳染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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