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081009)
“國民感言”,其中有律師、教師、公務員、留學生、銀行職員、IT公司職員……幾乎囊括了各行各業,但似乎少了農民或民工的。沒有九億農民的“國民感言”真算得上“國民感言”嗎?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我與歷史的悄悄話
◆回應“胡德平:重溫葉劍英30年前講話”(10月2日頭版、縱深)
這篇文章對于普通百姓而言,來得太晚,為表示很久以來對該文內容的真誠響應,現摘錄我以往的幾則隨筆:
我觸摸到了自己一直引以為自豪的“正統”實質:我們一直被囚禁著,牢獄的制造者,是別人,也是我們自己!我們被人捆綁,在學習、理解或思想斗爭之后,自己則更是再繞上幾圈,進而又去束住別人!——1982年
人們因官位大小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官與官之間,官與民之間,等級森嚴,人們又慣性地在工作生活的交往中,嚴格地去維系和體現這個三六九等,分配原則也因此有了極大的相關性而被絕對化,這就是我目前見到的正常秩序,這是之前我做夢都不會想到的東部沿海改革開放的省份!——1984年
奴性的某種表現與“尊重”、“尊敬”可能只有一步之遙,卻有著天淵之別,權力和身份等級化的過分主宰,已使“尊重”、“尊敬”墮落了。——1995年
(濟南 戚泓 高級工程師)
九億農民無話說?
◆回應“國慶,我們一起想想‘我和我的國家’”
(10月2日國慶特刊)
9億農民就沒有人想說,“我為國家做過什么”,“我還能為國家做什么”嗎?讀南方周末國慶評論特刊“國民感言”,其中有律師、教師、公務員、留學生、銀行職員、IT公司職員……幾乎囊括了各行各業,但似乎少了農民或民工的。沒有九億農民的“國民感言”真算得上“國民感言”嗎?
(山東青島 胡臨波 大學生)
(請農民兄弟親自發表感言,亦可請您的親友代為立言,我們將繼續刊發各階層之“國民感言”,歡迎來信!——編者)
我為國家培養“人”
◆回應“國慶,我們一起想想‘我和我的國家’”
(10月2日國慶特刊)
在講臺上,我給學生講述德國威廉皇帝與磨房主的故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講述“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米拉達規則,程序正義很重要;講述孫志剛案,惡法非法;講述發生在杜培武、聶樹斌、佘祥林身上的故事……
梁啟超說過:“人之所以為人者有二大要件:一曰生命,一曰權利。二者缺一,實乃非人”。我想這個“人”不是臣民、順民,而是公民。在傳統中國,人們的權利意識和公民意識都很淡薄,而“法治”最廣泛和堅實的基礎是民眾的法治心理。民眾的法治心理、權利意識、公民意識發展到哪一步,法治即可達到相應的水平。通過講臺給學生灌輸法律意識、權利意識、公民意識,這恐怕要比當警官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當法官審判一名犯罪分子對中國法治的推動作用更大一些吧。
(陜西安康 單林波 大學教師)
司法考試,考什么
◆回應“前臺灣新黨主席參加大陸司法考試”
(10月2日A3法治)
法學本科畢業至今,我參加了四場司法考試,屢敗屢戰,也時有反思。
司考給出的是標準答案,而不關心立法理由和原理,要的是考生對標準答案的服從。然而現實中案件是很少有唯一答案的,要做對題就只能去揣摩命題者的思路,先答出命題者可能認為的標準答案,然后費盡口舌去為其論證和辯護。我擔心,這種機制選拔出來的法官是否也會養成先揣摩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標準判決”,再找理由為該判決辯護?
(北京 毛海棟 法學博士生)
我正備戰明年的司考,幾個月來的經驗告訴我:基本是“體力活”,動腦子的機會不多。老師戲言:“此體力活女孩子不宜多做,容顏易衰??!”
司法考試本該考語言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法律背后的道理。但假設有這樣一道考題:我國法律為什么嚴禁企業之間的借貸?分析來分析去,不就是企業之間的借貸嚴重損害了四大國有銀行的利益?……可這樣的問題就算考生敢答,出題者敢問嗎?
在一定程度上,司考的方式和內容反映了整個社會的政治氛圍和法治水平;反過來,它決定了只能考這些和這樣考。
(廣東湛江 林征華 大學生)
本報記者趙蕾回應:
謝啟大的大陸司考經歷引起了很多讀者的共鳴,大家對司考之弊深有體會。那怎么改呢?學臺灣,全部出主觀題,不設標準答案,在目前大陸能否行得通?至少有以下兩個疑問。
一、哪來那么多“合格”的閱卷人?現在,司法部每年都將閱卷工作下放到政法院校,閱卷的主要成員不是教授或副教授,而是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如全部改為主觀題,勢必增加閱卷工作量,會不會把本科生也請來閱卷?
二、怎么保證評分公正?就是在有標準答案的今天,因主觀題評分異議狀告司法部的考生不只一兩例;如果沒有標準答案,評分標準會不會更隨意無常?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看,主觀題的評分標準并非天馬行空,而須以一定的爭點范圍為準,以此來評判考生思維分析過程。答案不統一不意味著評分標準不統一,這一點大陸司考如何做到?
一個選拔司法人才的考試,如果能讓人猜到考題,事先準備好答案,按準備好的答案作答,最后以高分通過,順利進入司法職業,那么出問題的肯定不只在考試本身;同理,改革司考,光改考試本身收效不大,端正整個社會對法律職業的態度、對法治的態度,或才是清源之舉。
向擺平媒體的“功臣”敬酒
我曾任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某次飯局中,Z副縣長舉杯對宣傳部N部長:“N部長,我敬你一杯酒!如果不是你一次次擋住或擺平了上級新聞單位,到我們這兒來找碴、曝光、捅婁子,那我們縣就不會有今天這么好的環境。這杯酒,我是敬我們的功臣。”N部長則謙道:“哪里,哪里?這是我的本職工作嘛。”
(infzm.com網友:yanquan)
“馳名商標”為何多
“三鹿”事件后,終于有人公開質疑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定,這使我想起去年有關評中國馳名商標中,某縣級市創牌工作取得的豐碩成果:產生了6只中國名牌產品,累計總數達27個;中國馳名商標39件,累計總數達45件!
據一些企業主證實,中國馳名商標如今可以通過工商、司法部門獲得。而這使早些年評上的企業搖頭——當初為獲此稱號可是花了大本錢的,僅按評審部門婉轉提示,為使評定順利通過,最好在中央媒體投放300萬以上的廣告??裳矍盎?0萬—50萬即能搞定,且還可獲得當地縣級市、地級市兩級政府20萬、30萬、50萬的創牌獎勵基金。
(浙江諸暨 屠渭兔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