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證明“瘦身”不易,更須提防“反彈”
(本文首發于2020年4月30日《南方周末》)
取消不必要的證明、必要的信息通過部門共享來核查,這些給社區減負的措施,也有利于給個人減負。
責任編輯:陳愷辰 辛省志
用3年左右時間,給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瘦身”,從根本上改變“社區萬能章”“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等現象。
日前,民政部、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出臺意見,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給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瘦身”,從根本上改變“社區萬能章”“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等現象,并給出首批20項清單,包括親屬關系證明、居民身份信息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與健在證明等,這些事項以后村委會、居委會將名正言順不管了。
這背后主要是一個給社區減負的邏輯。上述首批20項證明,并不是說一概不存在了。一些確實不存在了,如證件遺失后,可直接向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申請補發,無需社區提供前置證明材料;一些則交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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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不理 校對:胡曉菲 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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