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6號:《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08年10月6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后,為確保乳品質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6號:《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08年10月6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條例共8章64條,進一步完善了乳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強了從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到乳制品生產、乳制品銷售等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加大了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罰力度,以及監督管理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
條例規定,禁止在乳制品生產過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從事奶畜養殖,不得使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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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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