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690余萬劉志華案開庭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案14日在河北衡水中級法院一審開庭。他被控在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90余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王建瑞承攬工程,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劉志華被控罪名僅受賄一項,濫用職權罪未被提起。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案14日在河北衡水中級法院一審開庭。他被控在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90余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王建瑞承攬工程,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劉志華被控罪名僅受賄一項,濫用職權罪未被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