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歷的杭州城管與夜市往事
“那太好了!市里開完會,要求取締夜市,我們轄區里就有好幾個夜市呢,大家正在發愁,商量著怎么辦?!甭牭贸鰜?,他的語氣中滿是歡喜,“大部分夜市,都是老百姓歡迎的,一律取締確實不是個事兒,這樣有疏有堵才是好辦法?!?/blockquote>責任編輯:溫翠玲
2020年6月2日,浙江省舟山市,民警駕駛警用平衡車在轄區“520幸福街”巡邏執勤。
5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城管部門學習成都城管執法局的做法,“在確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不侵占他人利益前提下,允許設置臨時占道攤點攤區,允許臨街店鋪越門經營,允許大型商場開展占道促銷,允許流動商販販賣經營,允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擴大停放區域。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
作為曾經在城管執法部門工作十多年的一員,印象中,特別頭痛的,便是“防不勝防”的流動商販,管理與反管理的矛盾是非常突出的。
仔細看了成都城管的故事,心里充滿敬佩。由此,也讓我想起一件有意思的往事。
2011年,一次小范圍的會議上,專門研究了關于散布于城市中的夜市問題。盡管意見不一,但主持會議的領導的意見卻是明了的:全市成規模的、設置于道路或人行道上的夜市,一律取締。
之前,我們早就做過關于夜市問題的調查,也向有關方面專門作了匯報。主城區內成一定規模的夜市總共有32家,大多數是經營日用百貨類的,也有極個別人氣爆棚、食客們趨之若鶩的露天大排檔。
這些夜市的情況其實挺復雜的。有些經過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解樹 校對:胡曉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