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之外,那些意義深遠的變化
民法典6個分編當中,婚姻家庭編的改動并非最多,但“每改一個字都是成千上萬的意見,稍微動一動都感覺重如千鈞”。
在離婚自由問題上,婚姻法學家們與部分公眾的看法針鋒相對,“我們最終只做了非常非常謹慎的一點限制,只增加了一個冷靜期?!?br />
民法典對于性別平等的重要貢獻,是強化了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
“在一個健全的社會中,僅在個人自由選擇有悖于法律和公序良俗從而帶來不可承受的社會負面影響時,政府才有理由予以強力干預,而婚姻風險并沒有大到整個社會都無法承受的程度?!?br />
(本文首發于2020年6月4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吳筱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年5月頒布,70年來,歷經1980年、2001年兩次大修,終于步入民法典時代。圖為2019年9月24日,北京,“偉大歷程輝煌成就——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不要以為婚姻只是你的私事。
你多少歲有資格結婚?結婚對象可以是同性嗎?婚后家務干得多的人,離婚時能不能要求補償?離婚最快需要多少天?……關于婚姻的許多問題,答案都寫在法條里。
新中國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不是憲法,而是于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其后,婚姻法以單行法的形式走過七十載悠悠歲月,歷經1980年、2001年兩次大修,直至步入民法典時代。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獲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現行的多部民事法律將同時廢止,包括現行婚姻法。這也意味著,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在頒布實施70周年后,正式告別單行法身份,匯入民法典,組成民法典的第五編——婚姻家庭編。
在近六年的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婚姻家庭編的法條“博弈”最牽動人心。一位接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下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民法典6個分編當中,婚姻家庭編的改動并非最多,但從社會各界涌來的意見量最大:“每改一個字都是成千上萬的意見,稍微動一動都感覺重如千鈞?!?/p>
事實上,涉及婚姻法的任何改動,從來都是社會高度關注。例如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就引發過多方激烈討論。(詳見《婚姻法新規則的幕后斗爭》)
從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除了增設離婚冷靜期、界定夫妻共同債務等已經“出圈”的話題,還有許多尚未引起公眾熱議的變化,實則意義深遠。也有一些原本有望寫入的“前衛”法條,最后悄然消失,原因往往是“社會尚未形成共識”。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這場圍繞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立法博弈,也見證著中國社會婚姻家庭觀念的變革。
“閃結閃離,有什么問題嗎?”
法學家們喜歡用“零存整取”“先零售后批發”來形容民法典的立法過程,也就是先制定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然后在此基礎上再編纂民法典。
是編纂,不是重新起草。這意味著脫胎于現行婚姻法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在許多存在爭議的議題上,步子不能邁得太大。
“婚姻家庭編的編纂過程,就是一個我們不斷(有)遺憾的過程,一個看到各方利益相互博弈的過程?!敝袊▽W會婚姻法學研究會(以下簡稱“婚姻法學會”)曾向立法機關提交過婚姻家庭編的專家建議稿,課題組一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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