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從人的解放到土地的解放】土地法律修改將提速 保障農民權益是重心
修改中的土地法,最讓人期待的,或許是將縮小政府征地的范圍,把征地限制于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借征地之名,低價獲取商用地的行為,有可能因此得到限制。
責任編輯:曹筠武 傅劍鋒
修改中的土地法,最讓人期待的,或許是將縮小政府征地的范圍,把征地限制于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借征地之名,低價獲取商用地的行為,有可能因此得到限制。但多名學者強調,應設計更精細的程序,以抵卸既得利益集團可能引起的反彈。
修改中的土地法,還可能因為十七屆三中全會的精神,較好地改變立法遠滯后于現實的情況,從而使農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期限、農村建筑用地的流轉得到新的立法確認。
征地或將退出非公益性領域
修改土地法,縮小征地范圍是重中之重。其方向是,把征地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十七屆三中全會后,相關土地法律的修訂,可望進入新階段。
南方周末獲悉,土地法律體系中較核心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已在會前全面展開。上屆人大時,此法的修改就已列入立法規劃,目前由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牽頭調研、起草。
征地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是目前該法修改的重點。
其中,縮小征地范圍是重中之重。修法的方向是,把征地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國家土地規劃的前提下,經國家批準的經營性建設項目,可以保持土地的集體所有權不變,允許其使用權進入市場,價格由農民集體與用地者協商。這一點在學界和實務部門已經形成共識。相應地,改變土地所有權的程序條款也將作出修改。
此外,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依法流轉,也可望在修法中確立。
按照中國土地立法的傳統,重大修改均會因應中央政策變化作出。據一位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向南方周末透露,2010年之前,土地相關法律的修改將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熱點,其中包括土地管理法、農村承包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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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