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不是“鐵公雞” 訪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所所長王志樂
慈善只是最后一環
南方周末:汶川地震之后,一條諷刺跨國公司都是捐款“鐵公雞”的短信迅速流傳,隨之引發了外企入華來最大的企業“社會責任”危機,您怎么看待這次“捐款門”事件?您長期觀察跨國公司,他們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實踐,究竟應該如何評價?
王志樂:首先要澄清一個概念,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傾向于使用“企業責任”,而不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這個概念,前者包含了后者,同時還強調了“經濟責任”和“環境責任”。
經濟責任是為股東的利益負責,環境責任是為我們現在和將來的棲息地負責;社會責任也不僅僅是慈善事業,而是為所有利益相關者負責,這是國際通用的概念。
由此可見,向社會捐款是企業應該承擔的一項重要責任,但絕不是僅需如此。
南方周末:企業還需要向哪些利益相關者擔負社會責任?
王志樂:最直接的利益相關者就是員工,給他們提供好的福利、待遇,進一步地提供培訓和更多的發展機會。一家企業如果連員工的責任都盡不到,其他責任做得再多,都顯得很空。
然后是向上下游企業及其員工負責,比如家樂福這類大型連鎖超市,就應該利用強勢采購商身份,規范供應商遵守勞動法、實施環境保護等等。
接下來是向公司所在地的社區負責,我曾經調查過一家跨國化工企業巴斯夫,他們的做法是在建廠時與周邊居民充分溝通,讓他們了解潛在風險和應對措施。
預先溝通的好處是什么?舉一個反例,重慶“井噴”事故時一部分工人逃走了,反而是兼職工人和附近村民中毒比例更大,因為他們實在不知道當時的狀況意味著什么,結果沒能及時離開,釀成慘劇。
所以,我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應該從員工責任開始,然后是上下游,最后是周邊社區和慈善事業,這是一個不斷擴大的責任圈。
南方周末:在您看來,相對國內企業,跨國公司更重視員工、上下游、社區這些環節,做得也更好?
王志樂:無論在哪一方面,跨國公司目前都還是領先者。當然我所指的是著名的百年老店或世界品牌。
比如,新勞動合同法執行后,我接觸的絕大多數跨國公司都說對他們影響不大,因為原來就是這么做的,并且以此延伸要求上下游企業。
該調整的是我們
南方周末:跨國公司此次遭遇“捐款門”,似乎不僅因為對“社會責任”解讀不同,也源于慈善理念的差異?
王志樂:根據后來的調查統計,絕大多數跨國企業都根據各自公司的情況或多或少、或先或后地做出了捐助。但一方面,跨國公司需要考慮母公司股東的利益,這是國內所不熟悉的;另一方面,西方的慈善理念是做而不宣,國內則喜歡做排行榜,結果造成捐款門。
南方周末:這是否是跨國公司在中國履行企業責任時碰到的一個困惑和沖突?他們是如何解決的?
王志樂:有的公司迅速做出了調整,利樂總公司當時一共撥款3000萬美元,計劃1500萬元救助緬甸風災,1500萬元救助中國地震,在緬甸沒有對外公布,但選擇了在中國公布。
也有一些公司,原來的程序是捐款給美國紅十字會,由專業機構決定如何救助,現在選擇直接捐助給中國紅十字會。
更多的企業則由于總部批復捐款的速度較慢,金額相對不多,或沒有及時公布,成為“鐵公雞”,所以他們會叫冤。
南方周末:他們應該如何調整,來適應這個沖突?
王志樂:我想首先應該我們自己要審視和理解這種不同的慈善理念,甚至改變。中國不是自古就提倡“做好事不留名”,其實中西方差異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大。
南方周末:此外呢,是否還有其他困惑和沖突?
王志樂:某公司 “賄賂門”事件,就是類似的情況。
跨國公司都有嚴格的招待費用標準,一頓飯不能超過200元,一年不能重復請一個人吃飯等等,更不要說賄賂了,但中國雇員操作的時候可能就按中國的潛規則去辦了,辦成了雙方標準。
客觀地說,如果跨國公司辯解說這是當地雇員做的,這樣不對,因為你需要對自己的雇員負責;但我們簡單地批評跨國公司雙重標準,也有不公平之處,標準的執行者畢竟在人。
更實際的情況是,母公司和分公司的標準正在越來越一致。沃爾瑪在美國也被批評建“中國血汗工廠”,2002年開始就在深圳成立了采購中心,把社會責任嚴格規范到供應商。
南方周末:無論是慈善理念差異,還是潛規則的不同,您都覺得他們應該堅持既有的原則?不應該去調整和適應?
王志樂:當然要堅持,誰靠攏,就批評誰。實際情況也是,靠攏了反而挨罵,說“雙重標準”。
責任是一種軟競爭力
南方周末:雖然跨國公司同樣存在各種問題,但平心而論他們在企業責任的理念和實踐上都優過中國企業,是否因為企業責任與工業化發展程度成正比?
王志樂:當然,他們的責任意識絕不是天生的。工業化初期的美歐企業在員工福利和環境保護上,遠差過今天的國內企業。但隨著文明的進步和生產力提高,NGO在推動、媒體要監督、民眾不停運動,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一些國家的政府和企業終于在壓力下意識到企業責任的重要性。
企業責任真正成為全球潮流是由1992年冷戰結束后的全球化進程推動的。全球化市場的形成帶來新的動力——想去其他國家掙錢嗎?那么承擔責任吧,否則憑什么?
尤其是2000年聯合國倡導《全球契約》之后,幾乎每去一家跨國公司拜訪,都會給我一份《社會責任報告》或《環境責任報告》,潮流就這么變了。
南方周末:中國的企業責任意識在最近幾年發展迅猛,這其中的過程是怎樣的?
王志樂:最初只是社會學家在推行,但他們傾向于把社會責任等同于慈善事業,有些偏離方向,而綠色產品等則被部分政府官員認為是西方推行的“綠色壁壘”,進展緩慢。
直到2005年出現了一系列重大責任事故,煤礦、油田紛紛出事,甚至有一起影響惡劣的海外事故,再加上之前各方的推動和意識進步,終于在2006年的新公司法中加入了社會責任一條,也開始有公司撰寫責任報告。
南方周末:您的意識更為超前一些,您現在已經開始呼吁中國企業去海外發展也要從履行企業責任開始?
王志樂:今天的全球化市場,已經從一般的競爭上升到一種責任的競爭,企業責任就是一種軟競爭力。如果希望在海外發展,承擔企業責任是最起碼的。
中國學西方,第一階段發現硬件差距,開始引進技術和設備;第二階段開始意識到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性,開始“第二次提升”,現在應該及早看到軟競爭力,開始第三次提升。
否則,軟競爭力的不足可能將硬競爭力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