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庭辯: 技巧與門道多著呢
Hampel 最殘酷的原則就是沒有正面回饋,只有負面回饋。理由是當學習已經進入到這個層次時,如果你仍然需要鼓勵,那么只能說明你的能力不足,心理素質也不夠,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
(本文首發于2020年7月2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專注,冷靜,隨機應變,是大律師們必備的能力。
英美法系中事務律師和大律師雙軌并行。法律本科生中排名前10%的畢業生才有資格申請大律師課程BPTC,申請人中錄取率50%,錄取者中最終畢業通過率是60%-70%,是英國法律教育中最嚴格的課程。此課程的獨特核心,就是庭辯訓練。作為英國四大殿之中的中殿大律師公會首個大陸籍畢業生,我有幸接受過全套的庭辯訓練,這里簡單介紹一下庭辯在英美法中的分類和訓練。
庭辯court advocacy,和普通意義上的辯論是不同的。具體的庭辯有很多種,有些針對法官,有些針對對方大狀,有些針對陪審團,有些針對證人。因為聽眾不同、目的不同,所要求的語言、詞匯、語氣態度和側重點也就完全不同,大律師們必須根據需要隨時調整自己的策略和風格。
比如,減刑訴求是對法官說的,要曉之以理,也要動之以情。這個理絕對不能太啰嗦,法官懂法,不需要你教誨,點到為止;情也不能太濫,濫情不是法律工作人員的事。這個平衡度一定要掌握好。
再比如,內部證據推理,法理元素較高的庭辯,是針對對方大律師的。對方也懂法,這里比試的就是對法理案例的運用能力和邏輯,是同門切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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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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