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法律顧問:中國式高管
李榮融放出狠話:“凡是企業沒有設置總法律顧問崗位,經營決策沒有法律把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就要承擔責任?!?/blockquote>責任編輯:余力
央企向全球公開招聘總法律顧問,是難得的進步。然而,現實中不僅合適的人選難覓,已經就任的人員也有諸多尷尬與困惑,他們正在職責和現實約束之間尋找平衡之道
“你坐班嗎?”一位大型國企的副總接過李勁松的名片,看到“總法律顧問”的頭銜時,遲疑了片刻,問道。“不會有人問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坐不坐班的。”李勁松不無感慨。一年多前,他到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上任,許多同事看到他日日出入于辦公大樓、頻繁出現在會議上時,方始恍然大悟——原來總法律顧問不是“顧得上就問”,也是要天天來上班的。中國的中央企業大多有數十年的歷史,而總法律顧問這個高管頭銜,卻在2002年才出現,李勁松不時遭遇的尷尬,并非僅僅是個人遭遇。
問診于病前
今年7月,一位國內地產大亨在香港成功融資,他對投資方請來的律師之多、對談判過程參與之深、最后條款之詳細印象深刻,“國外的律師很厲害,一個標點符號都要談三天”。在一般國人印象中,律師大多是打官司時才會出現的,企業聘請法律顧問,也大多在有麻煩時才去征求意見。一個至今仍頗為常見的場景是:涉外合作時,艱苦談判中,中方是企業老總夜以繼日,外方卻一定有一位或幾位律師始終在場,對合同的條款,甚至是一個用詞糾纏不已。
這是一個深刻的差異?,F任一家資產管理公司風險控制部副總經理的凌青,法學科班出身,他的導師出去講課時,總是要用“扁鵲三兄弟”的故事苦口婆心地勸企業老總們不要看不起身邊的法律顧問。
扁鵲三兄弟,老大最厲害,治病于發作之前,但別人看不到,沒一點名氣;老二治病于病癥初起時,別人以為只能治小病,名氣只及于鄉里;而老三扁鵲最差,治病于嚴重之時,別人看到的卻是做大手術起死回生,名氣反而最大。“法律顧問就是你們身邊的‘老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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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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