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清債”試驗:沒有個人破產法,個人債務困局怎么破?
“大量客觀不能執行的案件積壓在強制執行領域,債權人和債務人都被緊緊束縛,諸多資源陷入粘滯僵持?!?br />
不同于外界誤解的“地方法院試點個人破產制度”,溫州的個債清理工作,本質相當于一個執行中的特別和解程序。
“她還有小孩要養,她的學歷完全可以去上班,卻被卡在門外。銀行不同意,這一關就能卡掉很多案子?!?/blockquote>發自:溫州
責任編輯:顧策
2020年5月11日,瑞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陳某案,并指定一位公職人員擔任該案的債務清理管理人。瑞安市是溫州下轄的一個縣級市。這是溫州首例選用公職管理人的個債清理案件。
8天后,溫州首批25人公職管理人名錄正式公布。公職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獨立于債務人和債權人之外、協助法院進行個債集中清理并具有從事法律職業資格的公職人員。
這是過去一年溫州集中處置個人債務的成果之一。
其實,在6月2日深圳發布個人破產條例征求意見稿之前,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等地早已開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其中,浙江臺州市開展工作最早、受理案例最多;溫州市緊隨其后,并推出了公職管理人制度。
各地紛紛探尋解決個人債務問題的良方,源于現實的需求。長期以來,中國沒有個人破產法,個人和家庭過度負債的情況日趨嚴峻。
“大量客觀不能執行的案件積壓在強制執行領域,債權人和債務人都被緊緊束縛,諸多資源陷入粘滯僵持?!北本┩鈬Z大學個人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劉靜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溫州等地嘗試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措施,是在沒有個人破產法指導的情況下,“考慮在現行法律框架內,通過個人破產來解決前述問題”。
溫州試驗效果如何?2020年7月16日起,南方周末記者陸續走訪了溫州市中院及其轄區內的甌海區、瑞安市、平陽縣人民法院。
積“案”已久
早在2018年11月,溫州市委市政府就出臺了《關于創建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把“探索個人破產制度改革”列為重點改革項目。
出臺這份意見的背景是,溫州法院系統積壓著大量無法執行的個人債務案件。
“我們大概有30-50%的案件,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案件無法實際執行完畢?!睖刂菔兄屑壢嗣穹ㄔ簣绦芯志珠L陳衛國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溫州地處浙江東南,民營經濟高度繁榮,金融貸款“互?!狈浅F毡?。陳衛國回憶,很多企業貸款時把個人連帶進去,還有企業與企業間互保。銀行為了保證資金安全,貸款人擔保越多,銀行越安全。
互保以后形成了擔保鏈,一環扣一環。不僅企業要擔保,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甚至家屬都被擔保進來。也就是說,有限的公司變成了無限的責任,企業的債務最后可能落到個人頭上。
民間借貸的普遍、擔保的復雜和連帶性,為后續的債務清理之艱難埋下了伏筆。2011年,溫州集中爆發金融危機,大部分是民間借貸引發的。大量企業破產,大批債權人集體訴訟,給法院造成很大的壓力。
從2012年開始,連續四五年時間,溫州甌海區法院每年審理的結案破產案件在全國占1%以上。但因為很多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大量案件依然懸而未決。
陳衛國對南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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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思考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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