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 | 法院引用“不存在的規定”作裁判,錯把“李鬼”當“李逵”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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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財新一篇《多地法院正引用一個不存在的規定下判決》的文章在網上火了。文章說,有不少法院在裁判文書中根據一個并不存在的最高法規定作裁判。法院引用錯誤的法條,實屬尷尬,然而并不是孤例。背后的原因,有部分法官專業素質不足的因素,也有法律法規檢索不便的原因。但無論如何,引用錯誤法條的裁判需要得到糾正,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的問題。
“不存在的規定”一文說,被不少法院裁判文書所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問題的處理意見》(“假規定”)實際上并不是最高法發布的文件,而與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7年12月18日實施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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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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