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添加”、“非轉基因”等字眼不能再出現了?新版《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對外征求意見
針對食品添加情況的標識是管理焦點
為了規范食品標識標注,加強食品標識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了《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21世紀經濟報道注意到,該《辦法》對食品添加成分的相關標注、特殊食品(包括:模仿動物源性食品、轉基因食品以及生產輻照加工的食品等)、針對特定人群的標識等人們關注的食品標注都制定了明確標準。
食品包裝上的添加標識是消費者選擇產品的重要指標,可是不規范的標識會給消費者帶來許多不便。對此,《辦法》明確規定,食品中不能使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不能使用“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特供”、“特制”、“特需”、“監制”等詞語或者類似字樣介紹食品;同時,鼓勵食品生產者在食品標識上標注低油、低鹽、低糖或者無糖的提示語等。
而針對配料表中的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成分標識,《辦法》指出,應當標注其具體名稱,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乳化劑、增稠劑等功能類別名稱的,還應當在其后標注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
除此以外,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產品說明無法證實其依據的;使用已經注冊的藥品名稱作為食品名稱等標識在《辦法》中都列入被禁止的范疇。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近年被熱捧的人造肉,以及大家都比較關注的轉基因食品、生產輻照加工的食品等,《辦法》當中也有所規定。
對于這些特殊食品,《辦法》明確提出: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產制作模仿動物源性食品的,應當在名稱前冠以“仿”、“人造”或者“素”等字樣,并標注該食品真實屬性的名稱;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在食品標識上顯著標示“轉基因”字樣;而生產輻照加工的食品,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標注,標注“輻照加工”字樣或者國際通行的輻照標志。
除了對不同食品的添加劑以及特殊食品的標識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外,為了保護特定人群的消費群益,《辦法》對產品上特定人群的標識也同樣作出規定,指出:“食品標識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合嬰幼兒、兒童、老人、孕婦等特定人群?!?/p>
今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顯示,上半年,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共完成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380697批次,依據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檢出不合格樣品29153批次,總體不合格率為2.11%,同比下降0.25個百分點。
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名譽副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羅云波在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曾表示,“要明確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相關法律責任,避免消費者被誤導;加大對容易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的管理力度,有助于認定和打擊非法添加行為?!?/p>
據悉,該征求意見稿將一直持續收集意見至今年8月26日,隨著《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的正式實施,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布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原衛生部公布的《保健食品標識規定》同時廢止。
網絡編輯:解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