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張玉環被“關”近27年后無罪歸鄉:冤情不應被溫情遮蔽,正義不能失色于情義
盡管此案的改判真正體現了法治的進步,但對冤案是如何發生的,應該有調查與相應的追責。這是對正義的要求。
盡管張玉環家人特別是其前妻等以20多年的堅持與情義為這樁悲劇增添了許多溫暖,但冤案不能也不應被溫情遮蔽,唯有調查與厘清真相,才能真正舒緩那種沉重與沉痛,讓正義之光穿透時間的迷霧抵達張玉環,抵達每一個人。
責任編輯:陳斌
2020年8月5日,張玉環拉著前妻宋小女的手感謝她。
2020年8月4日,被關押9778天近27年的張玉環終于被判無罪。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被判無罪,并非像過往改判案件那樣是因為真兇出現了或者原以為被害的人重新出現,而是真正遵從“疑罪從無”進行的改判。終于恢復自由的張玉環雖然接受了江西高院等單位的道歉,但8月5日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這27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搞得我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責”。
從剛滿26歲到快要53歲,人生最好的27年被冤枉殺人,被關在監獄,多少道歉、賠償、追責都難以彌補。盡管此案的改判真正體現了法治的進步,但對冤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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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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