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規約束科研違規,用好納稅人的每一分錢
(本文首發于2020年8月13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愷辰 辛省志
中國近半科研經費來自國家財政,是納稅人的錢。
科技部日前公布《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這一規定對在科技活動中的不同主體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分門別類做出了處罰規定,或將對減少學術不端起到一定作用。
根據規定,科技人員如存在抄襲、剽竊、侵占、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編造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違反科技倫理規范等,都屬于違規行為。對于這些違規行為,可以處以包括警告、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禁止在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等在內的十種處罰。
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不久前發布的一份藍皮書的數據顯示,從2018年年初至2019年10月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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