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性訴訟的法治價值
案例是真正的法治,是真實的法治,案例是什么樣子,法治就是什么樣子。
(本文首發于2020年9月3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錢昊平 助理編輯 溫翠玲
一年一度的“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活動,已經連續舉行了15屆。這項活動歷屆的主辦單位加起來數以十計,參與和支持的單位數以百計,為這項活動貢獻了智慧和力量的專家學者和各界人士數以千計,而關注這項活動的社會公眾恐怕有數以百萬計了。
作為境內最早開展的十大案例評選活動,“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活動的組織和發布也經歷了一個逐漸規范的過程?,F已定型為由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牽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南方周末報社、中國法律評論等單位共同組織,其他一些單位共同參與的案例評選盛事。隨著評選活動持續進行,多數評選出來的案例已成為我國法治發展進步的歷史見證,“十大影響性訴訟”的評選活動也成就了自己的歷史。
回望入選的150個案例,再讀當年的精彩評語,我對很多案例仍記憶猶新。感到這些影響性訴訟,不僅在當時就有廣泛的社會影響,而且在法治建設發展的長河中也頗具價值,可謂經得起法律、時間和歷史的檢驗。
2016年,我主持審理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入選當年的十大影響性訴訟之列,使我進一步關注訴訟案件的社會影響和法治價值。
關于影響性訴訟的影響性,我有兩點初步看法。
第一點是,影響性實質上就是人民群眾對訴訟案件的關注度。群眾對案例的關注度又分為兩個方面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