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 | 篡改同學志愿損人不利己,重要帳號應建筑防火墻
初高中畢業生應該有足夠的心智對篡改他人志愿的后果有清醒的認識。尤其對高中畢業生來說,通常已經滿18周歲,如果惡意篡改他人的高考志愿,應該堅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進行追究,給予應有的懲罰。
責任編輯:陳斌
考生在填報志愿前了解高校招生信息。
自己考不上學,篡改同學的志愿,讓別人也上不了想去的學校。這樣損人不利己的案例又添一起。
據紅星新聞日前報道,四川西昌一初中畢業生吉某因升學無望,就用手機登錄中考志愿填報系統,篡改了百余名同學的志愿。據西昌市公安局網安大隊負責人介紹,吉某是從班級群里看到班主任發布的初三畢業生賬號名單,于是用自己的手機,嘗試用同學的賬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結果成功登錄進一百多名同學的賬號,并篡改了志愿。由于吉某已滿18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其隨后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