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禁止餐飲設最低消費,違規最高可罰款千元
飯店設置低消、網絡吃播盛行……這些行為可能將受法律約束。9月18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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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消費,商家違規最高可罰千元
征求意見稿擬禁止餐飲商家設置最低消費的行為,提出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反餐飲浪費制度,積極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不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額。
餐飲服務經營者規定,設置最低消費額或者以包間費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組合等不同規格符合節約要求的餐品;對服務員進行點菜培訓,根據消費者用餐需求在訂餐、點餐、加餐等環節提醒適度點餐,不誤導、誘導消費者過量點餐。
餐飲服務經營者未張貼節約用餐標識標牌、誤導誘導消費者過度點餐或者拒絕提供打包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禁止網絡吃播假吃、催吐等行為
征求意見稿對網絡吃播監管提出要求,要求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制定平臺服務協議,采用必要措施加強美食直播內容審核,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
而美食網絡直播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傳播健康文明餐飲文化,不得從事假吃、催吐、獵奇等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的直播行為。
設置反餐飲浪費宣傳周
征求意見稿規定每年八月第一周為本市反餐飲浪費宣傳周。
在宣傳周,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應當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商務、文化廣電旅游、教育、發展和改革、農業農村等部門組織開展反餐飲浪費主題宣傳活動,并將反餐飲浪費納入世界糧食日、全國糧食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內容,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新聞媒體、各級各類學校相應開展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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