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預警的現實選擇
政府要做的,是對涉及社會、經濟甚至國防的諸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對“警兆”和“警度”作出判斷,發出不同級別的預警訊號。政府的判斷,依然是概率性判斷。
責任編輯:張捷,實習生 王霞
在汶川地震后思考地震預警問題,筆者以為,下列諸點尤為重要:
一、改革巨災應急體制。政府在災難預警中處于最關鍵位置,在現實條件制約下,政府肩負有限責任,但必當全力以赴。政府應向公眾坦陳風險決策的難度,并明確說明對預警的承擔。我國亟需建立常設緊急事務部門,統辭行災害情報信息系統和減災事務管理系統。具體到地震預警,決策不能閉目塞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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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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