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長判死緩
30日,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與貪污罪一審判處西城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郭生貴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中院經審理認定,郭生貴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間,利用擔任西城法院院長等職務的便利,采取為請托人提供案件并為案件勝訴提供幫助,利用為施工單位、生產廠家承攬審判業務大樓建設項目、采購及安裝提供幫助等手段,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張某等十余人給予的財物及侵占公款共計797.28萬元。
30日,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與貪污罪一審判處西城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郭生貴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中院經審理認定,郭生貴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間,利用擔任西城法院院長等職務的便利,采取為請托人提供案件并為案件勝訴提供幫助,利用為施工單位、生產廠家承攬審判業務大樓建設項目、采購及安裝提供幫助等手段,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張某等十余人給予的財物及侵占公款共計797.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