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的“避風港規則”與“紅旗規則”
平臺是容納不同的聲音與不同定位的媒體的。如果平臺干媒體的活,就不應再適用“避風港規則”,應該比照媒體的法律地位
(本文首發于2020年10月15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圖文無關)
算法(Algorithm),簡單地說,代表著人類教給計算機,或者人工智能系統的一套規則,在這套規則下,計算機指導生產。
相對來說,類似指導騎手工作的算法,是相對容易感知的——比如,手機上顯示還有3分鐘就到送達時限。生活中的另一類算法,其實更加隱蔽,那就是出現在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社交網絡上的算法。這些算法,可以隱蔽的選擇呈現或不呈現,或延遲呈現內容,從而改變用戶的接受內容,接受的時間。
某種程度上,算法類似一個編輯,作者投稿,編輯選擇,編輯的選擇中,必然就包含媒體的選擇標準,編輯自身的選擇標準,而這標準背后則是價值觀、世界觀、方法論。理論上,編輯當然有權做出這種選擇,因為媒體有言論自由,可以根據自身的好惡來選擇發表的內容。
不過社交媒體平臺、搜索平臺與一般媒體并不一樣。他們有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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