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政策大禮包”,深圳可以如何騰挪土地?
如果算上深汕合作區,深圳將至多可釋放4.37萬畝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
優化存量土地的結構,將成為深圳應對土地不足難題的主要手段。
此次改革,有助于把過去部分工業用地根據實際情況轉化成當前最需要的土地結構。
責任編輯:顧策
這是9月14日拍攝的深圳市區(無人機照片)。
2020年10月11日,深圳收到一個“政策大禮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不過,其中卻未見土地擴容方案,取而代之的是土地管理上的“擴權”。
1980年,深圳特區剛成立時,土地面積還僅僅是327.5平方公里。根據《深圳統計年鑒2019》,當前深圳轄區面積已擴大到1997.47平方公里。不過,在國內四大一線城市中依然面積最小,僅約為上海的1/3、廣州的1/4、北京的1/8。
從此次《方案》的內容來看,相較于向外擴容,優化存量土地的結構,將成為深圳應對土地不足難題的主要手段。
農地放權
《方案》提出,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第一條就包括:“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托深圳市政府批準?!?/p>
雖然自1992年、2003年深圳兩輪“統征統轉”后,深圳已經成為國內第一個沒有農村的城市,但是仍存在耕地。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2019年12月末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還有耕地3618公頃(5.43萬畝),大多集中在光明區、寶安區、坪山區等關外區域。
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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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