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交警信息系統管理員受賄千萬,制度的籠子應該扎得更密些
一個長沙市公安交警支隊,一個小小的交通違法消除權限,就連出了兩個千萬級巨貪。
責任編輯:陳斌
在長沙市岳麓,一交警在指揮交通(圖文無直接聯系)。
一名公安局交警支隊的信息系統管理員,違法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免分、免罰,6年時間受賄高達千萬余元!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崗位,卻滋生了如此大貪,再次刷新了人們的認知。
據中紀委網站報道,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法院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2011年至2017年,曾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信大隊系統管理員、代理副大隊長的姚克鋒,利用職務便利,在全國公安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的違法處罰系統中,對請托人的電子違章記錄擅自免分、免罰,或修改記錄從而降低處罰金額。在此過程中,姚克鋒通過“中間人”收受好處費高達一千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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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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