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唱總經理樊國賓:新修《著作權法》拯救唱片業?
責任編輯:朱又可
作者(左一)與金兆鈞、張帆、沈黎暉、尹龍
2020年11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第四十五條赫然寫明:將錄音制品用于有線或者無線公開傳播,或者通過傳送聲音的技術設備向公眾公開播送的,應當向錄音制作者支付報酬。
第一時間看到新華社快訊時,眼淚奪眶而出。
想找個角落大哭一場。
不僅因為同行們這20年不屈不撓的努力,更因為自己曾經拍拍自己的肩膀,悄悄勉勵過自己的那句話:
只要有耐心,只要有勇氣和時間等待,就一定會看到真理光榮地出現。
2018年初夏去蘇州開會,同行的《中國文化報》記者胡克非和我聊天,說到一個音樂史上的“失蹤者”現象,意思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那一大批名動天下的歌星、詞曲作者、制作人,后來大多數不再有新作品,甚至極少露面,跡近于“失蹤”了。默然一想,確實如此,不由想起朱學勤先生當年那篇名氣很大的《思想史上的“失蹤者”》,朱先生疑惑“六八年人”(1968年前后胸懷家國抱負的一代青年思想家)何以后來泯然于眾,不知其蹤,草色遙看近卻無,語氣不無感傷。
從蘇州回來后不久,為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應資深音樂人汪京京之邀,我們組織了一個評選40年40首代表歌曲的活動(一年一首)。結果遴選起來非常困難,大家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40年里,前后20年各是兩種不同類型的困難。前20年琳瑯滿目,每年都有太多的代表曲目;后20年,沙里淘金,卻找不出幾首來。
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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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