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改總結毒奶之弊
中國是全世界唯一的擁有兩套強制性的食品衛生標準的國家,一套是衛生標準,主要由衛生部門提出;一套是質量標準,主要由質檢和農業等部門制定。
責任編輯:鄧科 李小鳴
■三鹿毒奶事件,深刻地反映了中國食品安全的監管之弊。作為最高立法機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食品安全法草案的修改中,對此作了總結。
■這一輪修改重點增加了食品添加劑的風險評估制度,力圖改變“五龍治水”的監管制度,還要求負責部門必須做好食品安全的預警,并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輿論監督。
引發舉國震動的三鹿奶粉事件正在影響國家立法。
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前,全國人大已對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兩次審議,并認為該草案已接近成熟。毒奶事件爆發后,全國人大再次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預防和處理此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了針對性修改。
這次修改在上周進行,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中對該法作了第三次審議。“一些報道和網上的意見,要求我們反思三鹿奶粉事件,以改變我們現有監管制度的弊端。”南方周末記者接觸的全國人大相關官員說。
上述官員說,三鹿奶粉事件暴露了報告制度的漏洞。雖然該制度在包括突發事件應對法中都作了比較完善的規定,時間都具體到小時來進行報告,但三鹿奶粉事件中恰恰沒有實行這個制度,“草案第68條專門對該問題作了規定,嚴禁緩報”。
此次審議中,處于輿論焦點的食品添加劑的立法問題也被重點討論。廣為輿論質疑的監管體制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問題也成了立法討論的焦點。
食品添加劑將有“風險評估”
對此次三鹿奶粉引發的毒奶事件,全國人大相關官員認為,三聚氰胺問題是監管的大漏洞。草案三審稿由此建議增加了兩條規定:
其一是衛生部門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要經過風險評估,證明食品添加劑是安全可靠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劑目錄。
其二是草案第45條,進一步規定在食品添加劑目錄之外不得添加其他的物質,以避免類似三聚氰胺這樣的非食品添加劑的有毒物質被加入。
“諸如三聚氰胺這些東西,搞化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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