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刑前檢舉:“黎朝陽死于虐待”

黎朝陽之死讓人想起曾轟動一時的佘祥林案,如果不是佘祥林妻子在失蹤十余年后戲劇性出現,佘祥林永無翻案可能。而對于類似的案件,人們是否總是需要期盼一個好萊塢式的情節?

責任編輯:曹筠武 實習生 王霞

法官死在看守所,一年半后同監犯人說出真相

如同佘祥林案一般,檢舉人戲劇性的出現,使法官死在看守所一案終于逼近真相。在檢舉人出現之前,中國政法大學法庭鑒定研究所已對黎朝陽之死作出 “體位受限”的結論,卻被公安機關否定。對于類似的案件,人們是只能期盼一個好萊塢式的情節,還是寄望于對目前仍以公安系統為主的鑒定機制架構進行改革?


在被定性為“猝死”之后一年半,桂林法官黎朝陽死在看守所一事再起波瀾。

2008年5月30日,同監舍犯人黃于新在被宣判死刑并立即執行后,當庭喊出黎朝陽死于看守與同監舍犯人的虐待。

黎朝陽,桂林平樂縣人民法院二庭審判員。2007年4月2日早上,因涉嫌受賄被羈押在桂林興安縣看守所14號監舍的他被發現昏迷不醒,送到醫院搶救時已停止心跳。

黎朝陽身上有多處淤痕,媒體報道后引來強烈質疑。但2007年4月29日,調查小組仍排除了黎朝陽“中毒、受刑訊逼供的可能”,宣布其死于“青壯年猝死綜合征”,這再度引發了輿論一片嘩然。

日前,黎朝陽的妹妹黎秀清和妻子周燕樂已收到南寧市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委托訴訟代理人告知書,告知其已收到該院職務犯罪偵查局移送審查起訴的興安縣看守所看守王萬安涉嫌虐待被監管人黎朝陽一案的案件材料。

一直關注該案的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理事會秘書長王振宇認為,這表明檢察院對該案已經審查起訴,黎的家屬現可以委托代理律師提起刑訴附帶民事訴訟,并協助公訴機關調查。

被吊死在窗戶上的法官
2008年5月30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黃于新死刑立即執行。這名因口角爭執,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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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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