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 | 強奸四歲幼女罪犯被判死刑,凸顯司法對女童的保護
全國司法部門應該向哈爾濱學習,對于性侵幼女案件,在確保證據確鑿的前提下,讓罪犯依法得到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陳斌
2020年12月2日,黑龍江哈爾濱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一名強奸四歲幼女致其重傷的罪犯劉某國死刑。消息傳出,民眾拍手稱快。對于滅絕人性、性侵幼女的犯罪分子,必須嚴懲。
哈爾濱中級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日發表文章披露,2020年8月29日晚,劉某國將四歲女童周某某從家門口騙走,挾持到一處工地圍擋下的排水溝內,采用暴力手段猥褻并強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體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九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12月2日,哈爾濱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當庭宣布,以強奸罪判處劉某國死刑,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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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梁淑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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