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他人健康,隱私還是犯罪
(本文首發于2020年12月10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吳筱羽 何海寧
包括個人健康在內的私人信息,只有在隱藏不會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才構成合理的隱私。
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20條規定: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艾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這一條款引發熱議。
道理是淺的。包括個人健康在內的私人信息,只有在隱藏不會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才構成合理的隱私。假如你攜帶的病原有高度傳染性,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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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汪亞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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