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干預信息呈現,平臺不能為所欲為
避免惡意干預不能僅依賴平臺的自覺,必須有相應的約束機制。
(本文首發于2020年12月10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愷辰
2019年05月14日,北京百度總部。
北京海淀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互聯網搜索巨頭百度因人為干預搜索結果、在搜索頁面詆毀今日頭條,構成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被責令停止上述行為,賠償原告字節跳動公司的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50萬,并刊登聲明為原告消除影響。
原告訴稱,當用戶使用百度搜索今日頭條官網相關關鍵詞時,標題下方會出現紅色、醒目的“提醒:該頁面因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或類似的警示字樣。
人為干預信息呈現結果,在不少互聯網平臺上越來越普遍。2020年11月,知名歌手老狼控訴微博對他的信息進行流量限制,逼其花錢買推廣,激起音樂圈同仇敵愾地討伐微博。
匯聚海量信息的互聯網平臺當然有自己的信息呈現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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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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