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新規引發激烈爭議
如果按照新規的定義,諸如康美藥業、瑞幸咖啡等財務造假企業,均不在“被退市”范圍內,“嚴重造假應該有個標準,但不應該這么低”。
“監管者的精力應始終放在落實注冊制背后信息披露,而不是拿退市比例當成一項考核指標?!?br />
在美國,財務舞弊等違規、違法行為大多通過集體訴訟、行政法規、刑法等手段解決。
(本文首發于2020年12月17日《南方周末》)
發自:上海
責任編輯:馮葉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如果按照新規的定義,諸如康美藥業、瑞幸咖啡等財務造假企業,均不在“被退市”范圍內。
作為資本市場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退市制度終于迎來新的改革。
2020年12月14日,滬、深兩市交易所分別發布退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下稱退市新規),向公眾征求意見。新規優化了退市標準和退市程序,尤其在觸及退市的標準上,擴大了范圍,改革力度空前。
退市制度對資本市場影響深遠,“只進不出”無法使企業優勝劣汰、市場吐故納新,最終會導致資本市場逆向選擇,劣幣驅逐良幣。
此前,歷經20年發展的A股仍未擺脫“退市難”的局面,A股的退市率常年偏低。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近日公開指出,2001—2018年,A股年均退市公司僅6家,年均退市率0.36%,而美股這一數字為4%,相當于每年都有數百家公司被退市。
目前,一種聲音認為,資本市場需要更為嚴苛的退市標準,以此恫嚇上市公司,杜絕財務造假行為。反對者卻將此形容為另一種“父愛主義”,認為退市應該讓投資者用腳投票,而不是監管裁定。
目前新規尚處于征求意見階段,激烈的市場意見分歧正在考驗監管智慧。
向殼資源開刀
此次新規對退市標準做了擴充,按照退市類別分為交易類、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以及主動退市。
2020年3月,新證券法正式施行,證監會將不再對暫停上市情形和終止上市情形進行具體規定,改由交易所行使權利。怎么退市、要不要退市、標準是什么,均由滬、深兩家交易所決定。
以財務類指標為例,此次新規取消了對公司凈利潤、營業收入的要求,而是要求公司的扣非前后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小于1億元。據財匯大數據統計,截至2020年三季度,A股上市公司總數為4100余家,同時滿足上述兩個要求的上市企業不到60家,遠小于ST板塊股票數量。
另外在交易類指標上,新規將原先的“面值退市”改為“1元退市”,同時新增關于“3億元總市值”的要求,只有滿足“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于1元”,或者“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于3億元”的標準,才會被要求退市。目前滿足前者條件的上市企業有3家,后者數量為零。
據前保薦人王驥躍觀察,相比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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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