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時代更要加大對內開放
當11月3日全市8000輛的士全部停擺時,重慶人猝不及防,耽誤旅行、耽誤求醫、耽誤上下班的市民,應不在少數。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當11月3日全市8000輛的士全部停擺時,重慶人猝不及防,耽誤旅行、耽誤求醫、耽誤上下班的市民,應不在少數。
其實,在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這些問題原本可以避免。公民有罷工的自由,但須事先公開告知。事先公開告知這一法定義務,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公眾也就可以預為安排,而避免因措手不及導致的不必要的損失。
但是顯然,重慶的士司機罷工,以及繼之而起的三亞的士司機罷工、甘肅永登的士司機罷工,均未履行告知義務。地方政府批評的士司機罷工影響市民生活,并非言而無據。
但板子不能都打到司機身上。在成熟的法治國家,告知義務都是以權利的充分保障為前提的。履行告知義務不會帶來任何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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