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全國人大要求5城市修改“網約車司機需本地戶籍”,地方保護可以休矣
各地紅頭文件對網約車、出租車司機的戶籍要求,很可能本質上無關交通安全,而是以政府行政手段行使的就業歧視。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所言,這不符合中央“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營造公平就業環境,依法糾正身份、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保障城鄉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利”的要求。
責任編輯:陳斌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份工作報告透露,法工委審查了昆明、南寧、武漢、太原、石家莊等5個城市的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認為條例中要求“出租車或網約車司機需要本地戶籍或居住證”的規定不符合有關改革要求,已要求作出修改。而對出租車、網約車司機的戶籍有要求的地方,遠不止這5個城市。其他城市也應該主動廢除有關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月20日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作關于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時介紹,2020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收到公民提交的審查建議,建議審查昆明、南寧、武漢、太原、石家莊5個城市的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指出條例中“要求在本地當出租車或網約車司機需要本地戶籍或居住證”違反了相關上位法規定,構成嚴重的就業歧視,阻礙了出租車行業“穩就業”功能的實現。經審查,法工委認為這一規定不符合黨中央關于“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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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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