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
(本文首發于2021年2月25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何海寧
日前公布的2021年一號文件提出,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讓宅基地使用權的產權屬性更有效實現,是改革的正確方向,有助增加農民的財富。
現行宅基地制度,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戶有使用權。宅基地只能分配給村集體組織的成員,而且實行一戶一宅,宅基地使用權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通常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組織的成員,且在轉讓后,不再分配新的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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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汪亞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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