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為何敢查陳水扁
法院組織法是陳水扁在任時修正通過,特偵組也是在他任內成立的。沒想到特偵組成立后發揮最大功效的案件,竟然就是偵查陳水扁的貪瀆案。
責任編輯:傅劍鋒
陳水扁已正式被收押待訴,一直查案不輟的臺灣特偵組起了關鍵性的作用。敢于獨立辦案的特偵組檢察官也成為美談。
南方周末特約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立法委員”和臺灣新黨主席的謝啟大撰文,以圖揭開特偵組為何敢查陳水扁的法治之因。
在阿扁家族的弊案中,臺灣的特偵組的調查起了令人注目的作用。
特偵組到底是個怎樣的組織,怎么能有這么大的權力,連剛卸任的前任最高領導人陳水扁都能收押起來?
特偵組全稱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是依據2006年(民國九十五年)修正的法院組織法設置的。
該法律是陳水扁在任時修正通過,并由他公布實施的新法規,特偵組也是在他任內成立的。沒想到特偵組成立后發揮最大功效的案件,竟然就是偵查陳水扁的貪瀆案。
特偵組查的都是位高權重者
特偵組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承辦涉及最高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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