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建署,深圳個人破產制度破冰
管理署將承擔個人破產案件中的部分行政事務,減輕破產法官的負擔。
《個人破產條例》對于債務人的限制,與失信被執行人相近,存在細微區別。
責任編輯:張玥
2021年3月1日上午,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正式掛牌成立,掛牌儀式在深圳市司法局舉行。這是中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
據深圳新聞網報道,該機構主要負責個人破產管理人管理、實施破產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提供破產事務咨詢和援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辦理個人破產事務的協調機制。
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齊礪杰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籌建破產事務管理署,就是為了將個人破產案件中的一部分非審判業務剝離出來,不再由法院來管。管理署將承擔個人破產案件中的部分行政事務,減輕破產法官的負擔。
不過,此次破產事務管理署揭牌成立,并沒有公布任職署長、成員班子等具體信息。一位接近深圳市司法系統的人士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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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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