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社法委主任沈德詠:建議在深圳設立大灣區商事法院
訪談人物:沈德詠,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1年全國“兩會”,沈德詠準備了一份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提案,建議在深圳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商事法院,以做好大灣區司法規則的銜接工作。
這不是沈德詠第一次把關注目光聚焦到粵港澳大灣區。早在2019年全國“兩會”時,他就建議灣區建設要堅持法治先行。該提案被全國政協列為當年15個重點提案之一。
自從在全國政協任職以后,沈德詠專注于政協的工作,經常思考如何提高人民政協協商議政的質效,努力嘗試走出一條頂層設計與問計于民相結合的工作新路。
南方周末: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你就準備了一份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提案,今年“兩會”,你再次聚焦粵港澳大灣區,主要考慮什么?
沈德詠: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法域、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的獨特性,特別是政治層面存在3套法律體系、3套司法制度。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不斷推進,三地之間的交流融合進一步深入,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新糾紛將難以避免,但是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的不同,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重大難題。對此,我們必須妥善應對,否則將會影響區域經濟社會協同發展。
2019年,我提出《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要堅持法治先行的提案》,主要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法治保障”這個宏觀問題提出建議,這個提案被全國政協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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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柔翡 校對:胡曉